【圆明网】我们是大法徒,修的是宇宙的根本大法 “真、善、忍”。只有同化大法、修好自己,才能兑现誓约、多救人。我们遭迫害遇到的魔难,是成就自己,在难中救人!是把坏事变好事。我们是在救人,包括那些参与的迫害者,其实他们才是真正的受害者,因为他们不明真相参与迫害修炼人,造下的罪业是在毁自己!我们一定要让他们明白真相,生命得救。
几年前我被迫害,我写了七千字的辩护词,在法庭上堂堂正正讲真相、证实大法,震慑了邪恶!之前,律师让我只读修炼受益的部份,他的经验是法官不会让读完。我是谁?我是大法弟子,来世间就是证实法的,我不能只顾自己在法中受益,更要让世人受益!要让世人都明白:法轮大法是正法!是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宇宙的真理!我不是在此受审的,我是在此证实大法的美好!
结果是,我读辩护词时无人打断。之后,法院委托司法部门跟我谈:判“监外”,你能同意吗?我说:我是按“真、善、忍”做最好的人,做最好的事,我有什么罪?判什么?我跟来人讲真相,读辩护词,我对他们说:看看到底是谁在犯罪?我等着看对真实犯罪者的审判……
结果法官没能顶住邪恶势力的压力,判了我几年,我被抓到看守所。我上诉中院,法官让律师按他们的意图,让我配合他们,向他们妥协方可回家。我就给法官写信,讲真相,我说我要是那样做,我不仅害了自己,也害了你们,我这是在用生命最后呼唤你们,让你们明白真相,分清好坏、善恶,守住良知,判我无罪!让你们的生命能有美好的未来!因为生命要轮回!善恶终有报!欠债要还,谁做了什么是一定要偿还的,这是宇宙的法则!周永康、李东生、薄熙来、王立军等等的下场应验了此理!
我还给看守所里的警察写信,还把《洪吟》背写下来送给他们,我相信那里的警察也应该明白了真相,从而使他们的生命能够得救!信写好后,同监室的人都哭了,劝我别交。可我的心这时才是最安的,我为此感到无比的欣慰,更感无上的荣耀,因为我做了最好、最正、最应该做的。
此信发出一个月,法院改判:恰巧就是我在看守所关的几个月。这充分证实师父的法理:“弟子正念足 师有回天力”[1]。
大法弟子信师信法,维护大法,走正修炼路,证实大法是真理,这是大法弟子的责任与使命,更是大法弟子的本份,我相信这是绝对正确的选择,我们走正、做好,师父就能为弟子做主!我相信同修你一定比我做得好,比我更早更快回家!因为大法弟子的一切是师父说了算!
注:
[1] 李洪志师父诗词:《洪吟二》〈师徒恩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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